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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失信企业将网上“晒”一年

2015-01-13 09:05:24.0 出处:荆楚网-湖北日报(武汉)

    统计严重实信企业将通过网络向社会公示曝光。昨从省统计局获悉,国家《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已于1月1日正式实施,凡是在依法开展政府统计调查之中,有编造虚假统计数据、虚报瞒报统计数据数额较大或者是虚报率瞒报率较高以及有其他严重统计违法行为的企业,均将被挂上中国统计信息网公示。

    公示的信息包括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主要负责人,还有统计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情况等等,公示期限是一年。在公示期间,企业如果认真整改到位的,经企业申请履行公示职责的政府统计机构核实之后,可以提前移除失信企业信息,但是公示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如果企业整改不到位,公示期间则延长至两年。

    暂行办法规定,政府统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统计上严重失信的企业信息纳入金融工商等行业以及部分应用信息系统,与企业融资,政府补贴工商注册管理等挂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府组织机构在公示失信企业信息工作之中,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同时暂行办法也明确规定,企业包括统计资料异常而且不能够做合理解释由政府统计机构列入统计信用异常企业名录,告诫企业自我检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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